院属教研室、各办公室、各班级(团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学生资助工作按政策、按程序、按计划予以贯彻落实,更好地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健全完善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体系,推进学生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学生资助工作相关机构,领导管理和组织实施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成员名单
组 长:何新东
副组长:包昌权
成 员:学院全体班主任、段发梅(专职教师代表)、陈智威(学生代表)
二、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工作职责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审核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的评议结果;编制学院汇总表;建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确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公示评审结果并将无异议的材料组织报送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
2、中职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工作:各年级(班级)的资助名额分配;审核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的评选结果;编制学院汇总表;确定获资助学生名单及等级;公示评审结果并将无异议的材料组织报送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3、送温暖活动:开展寒假前对家中有突发重大事件和生源地在灾区的学生摸底评议及汇总报送工作,保证学生温暖过冬顺利回家及返校。
4、临时困难补助:负责摸底评议,帮助因近期家庭重大变故致困学生申报临时困难补助,并将材料汇总报送。
5、其他方面:做好学院勤工助学、义务服兵役学费补偿及复学资助等资助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广播、宣传栏等做好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等工作。
三、有关要求
各班级应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班级两委干部及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负责本班学生奖励、资助、认定等相关工作的民主评议及材料上报。
现将2019年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一览表院内评选名单给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9月12日—9月17日,公示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到教学楼321办公室反映,过期不予办理。
特此公示
附件: 五年制与基础教育学院2019年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一览表院内初审名单1
五年制与基础教育学院2019年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一览表院内初审名单2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学生资助工作按政策、按程序、按计划予以贯彻落实,更好地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健全完善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体系,推进学生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学生资助工作相关机构,领导管理和组织实施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成员名单
组 长:何新东
副组长:包昌权
成 员:学院全体班主任、段发梅(专职教师代表)、陈智威(学生代表)
二、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工作职责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审核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的评议结果;编制学院汇总表;建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确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公示评审结果并将无异议的材料组织报送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
2、中职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工作:各年级(班级)的资助名额分配;审核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的评选结果;编制学院汇总表;确定获资助学生名单及等级;公示评审结果并将无异议的材料组织报送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3、送温暖活动:开展寒假前对家中有突发重大事件和生源地在灾区的学生摸底评议及汇总报送工作,保证学生温暖过冬顺利回家及返校。
4、临时困难补助:负责摸底评议,帮助因近期家庭重大变故致困学生申报临时困难补助,并将材料汇总报送。
5、其他方面:做好学院勤工助学、义务服兵役学费补偿及复学资助等资助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广播、宣传栏等做好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等工作。
三、有关要求
各班级应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班级两委干部及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负责本班学生奖励、资助、认定等相关工作的民主评议及材料上报。
现将2019年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一览表院内评选名单给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9月12日—9月17日,公示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到教学楼321办公室反映,过期不予办理。
特此公示
附件: 五年制与基础教育学院2019年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一览表院内初审名单1
五年制与基础教育学院2019年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一览表院内初审名单2
五年制与基础教育学院
2020年7月13日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