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报批表(学工)
姓名 | 二级学院 | ||
性别 | 男◎ 女◎ | 学号 | |
学制 | 年级 | ||
专业 | 班级 | ||
辅导员(班主任) | 填报日期 | ||
违纪情况 | 附:《学生违纪情况调查表》 | ||
报送人意见 | |||
二级学院意见 | |||
学生工作处意见 | |||
分管校领导意见 | |||
校长办公会议意见 |
填表说明
- 违纪处分报批表由保卫处或辅导员(班主任)在OA系统中填报。
- 违纪情况一栏,由填报人上传《学生违纪情况调查表》附件(图片),纸质材料先由填报人妥善保管。
- 填写意见栏时,二级学院应该根据《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中的对应条款,准确、适当给出处理意见。
- 意见栏中必须包含处分等级建议。
- 审批权限:
- 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审批至分管校领导;
- 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审批至校长办公会议。
6、所有相关人员有义务保护违纪学生、证人以及涉及违纪事件其他人员的隐私,鼓励违纪学生改过自新。
7、此表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